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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12日 醉酒记又喝醉了。而且是被人抬出来的。 醉的有点不服气。喝之前压根就没把它当回事,没想到这一秒还兴奋着,下一秒就不知道自己在干嘛了,记忆就像被“咔嚓”了一样,如同剪片子,一剪刀,就完全不记得了。 假期结束后,告诉公司的老外同事说我在黄楼喝醉了,他瞪着眼睛说:“什么?你在这么高档的地方喝醉了?” 等等------,黄楼高档吗? 我没有反驳。暗自窃喜,原来我是“生的光荣,醉的高档。” 被告之是在三点左右睡的觉,第二天九点就醒了。脑子清醒无比,可身体还处在高档状态。一坐起身子,马上一阵翻江倒海。跌跌撞撞的冲到卫生间,抱着马桶吐起来。一边吐,一边对着它发誓,“我他妈的再也不喝酒了。。。” 死去活来的在床上撑到了下午,那两个陪我一起疯的丫头醒了。其中一个给我送来了稀饭。我也慢慢恢复到了人的状态。坐下来一边吃一边听故事,好象醉的那个人不是我。 故事第一部分,主题是“为什么呀?其实我挺好的呀!”。据说这句话我重复了157遍。中间说累了停顿了几分钟,被误以为窒息了。 第二部分,主题是“灯塔呢?灯塔在哪里?”此话重复251遍后进入第二阶段,“其实他们是骗我的。根本就没有什么灯塔。。。”(此部分百思一直不得其解,不知道是从何处引用了灯塔,还特地上网goo了一gle,还是没有答案) 第三部分,加上了动作,拿食指和母指圈成一个圈,说“其实我们只有这么小。。。”,继续重复365遍。 三部分中间站起吐了N次,中场休息了N次,然后被抬进了出租车,最后连衣带裤的被塞进了自家的被窝里。 插曲:据说中间拉住酒吧的经理说了些话,至今一个字都回忆不起。事后当事人电话我,问我酒醒了没有,又恶毒的拒绝告诉我倒底我对他说了些什么,至今郁闷。 其实酒还算是个好东西,至少可以让朋友拿你的行为在茶余饭后自娱自乐一番,而且持续期可以长达一个月。第二个好处是可以让一个精力旺盛的人安担下来,读点书,甚至是英文单词书,持续期也可以长达一个月,或者更长。 不过安全还是第一滴,喝酒了就不能开车滴。既然打算要喝酒,就不要开车过去,因为第二天车上的一大堆鸟粪,会证明把车停在大马路上是错误滴。 评论 (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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